近年来,各地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屡有发生,造成多名群众误食中毒,给健康带来了严重伤害,甚至有人中毒死亡。但惨痛教训反复证明,总有人心存侥幸,结果是害人又害己,令人惋惜。近日,由于雨水丰沛,野生蘑菇开始蓬勃生长,令人欢喜令人忧。
为有效防控群众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引起中毒事件发生,5月2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家发出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以下几点!
对于可食用的蘑菇,在未经煮熟前不可食用,因为许多食用蘑菇含有刺激性或有毒物质,经彻底煮熟后才可破坏这些物质。消费者在食用可食菌类时请“稍安勿躁”,待熟透后再吃。
新鲜毒蘑菇和煮熟后的毒蘑菇均不可食用,因为毒蘑菇毒素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耐高温、耐干燥、耐酸碱,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其毒性。
野生蘑菇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症状,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者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
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者集中区域不得在食材中使用未经识别的野生蘑菇,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广而告之公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在发生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建议竖立附有毒蘑菇照片的警示牌;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成熟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