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为保障全县豇豆(豆角)质量安全,防止“毒豆角”事件发生,极力维护“合浦豇豆”的良好口碑。请做好以下工作...
请选择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正规经营门店购买农药,购买时看清标签或说明书,注意使用范围是否包含豇豆,同时向经销商索要购买票据。切不可随意在无证经销点购买农药;不购买使用所谓的“特效药”。
请严格按照农药标签的登记作物范围、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使用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主动收集交回经营门店回收处置,避免发生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凡种植户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尚不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机关对责任人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请在豇豆(豆角)生产和上市期间积极配合各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抽样检测和巡查检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豇豆上市时必须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做到凭证上市。
凡是在2023年6月30日前主动上交在非正规经营门店购买的禁限用农药,免除处罚;逾期不交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惩处。对于通过正规经营门店购买的禁限用农药,要承诺不在禁止的豇豆(豆角)及其它农作物上使用。积极参与豇豆(豆角)质量安全监管举报违法行为,对积极举报、协助破案的人员给予奖励。